马哈比卜等人在自然保护区非法开矿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5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1]15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7月8日下午,马哈比卜组织王银邦,2人乘坐运送挖掘机的平板车走到寒山入口,将挖掘机卸下后驶入寒山内的。到达采挖点大约7月9日凌晨3点。第二天上午8点开始尝试挖矿,累计采挖时间约3.5小时,采挖土石方量约150方。在采挖过程中被我中心巡护人员查获。

处罚决定:马哈比卜等2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矿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当事组织者马哈比卜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恢复被破坏的地形地貌;对挖掘机驾驶员王银邦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