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伟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6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1]28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1月16日,我中心护林护草员在巡护中发现,黄伟等人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锁阳城镇槽子沿村南侧2公里处开挖沟槽,沟槽长度超200米,在施工过程中被我中心护林护草员当场查获,现场有三一牌SY75C型挖掘机一台。经查,该项目为小宛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网引水工程,建设前黄伟没有办理保护区准入许可手续。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黄伟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黄伟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