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斯哈提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1]24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0日,叶斯哈提驾驶车牌号为新G56308的猎豹牌白色越野车,波拉提驾驶车牌号为新H5575D的江淮陆风牌X8型黑色越野车,两车内分别乘坐肯杰别克、巴合德别克、胡安、叶热杰普等人,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阴凹大泉西侧(地理坐标:E9696.520774°,N39.969686°)拟采挖捡拾石头,在还未采挖时被我中心执法人员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上述六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以上六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