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洪喜等人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挖沙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1]20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9月12日下午16时许,康洪喜组织徐正兵驾驶三一牌装载机、李建斌驾驶车牌号为甘F -20361的陕汽德龙牌重型自卸卡车、卢福明驾驶车牌号为甘F-23015的陕汽德龙牌重型自卸卡车、马晓宏驾驶车牌号为甘F-30486的斯塔尔牌重型自卸卡车、潘存智驾驶车牌号为甘F-12413的陕汽德龙牌重型自卸卡车、田海岩驾驶车牌号为甘F-32173的东风牌重型自卸卡车,在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双塔镇政府南侧四公里处非法装运沙料,在装运过程中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康洪喜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挖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康洪喜处以罚款7000元、对徐正兵处以罚款6000元、对李建斌、卢福明、马晓宏、潘存智、田海岩5人分别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处责令恢复地形地貌。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