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哈开木等人在自然保护区非法挖沙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1]19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9月4日晚23时许,韩哈开木驾驶山东临工牌953L型装载机、李有卜驾驶车牌号为新K-10891的福田欧曼牌重型自卸卡车、马忠福驾驶车牌号为甘B03995的陕汽德龙牌F3000型重型自卸卡车、王维忠驾驶车牌号为甘F21972的陕汽德龙牌F3000型重型自卸卡车在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双塔镇福泉村十号点南侧非法装运沙料,在装运过程中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韩哈开木、李有卜、马忠福、王维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挖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韩哈开木处以罚款6000元、对李有卜、马忠福、王维忠等分别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处责令恢复地形地貌。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