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5]17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4月25日,我中心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在未取得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榆林窟北侧道路东侧山坡上搭建简易房屋一座。

处罚决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作出责令当事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8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