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瓜州县汇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8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4]11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6月3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巡查发现,瓜州县汇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工人进入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在双塔镇福泉村北侧扩挖排碱渠,在开挖过程中被我中心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瓜州县汇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且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责令当事单位瓜州县汇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单位处以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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