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瓜州县凯仕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4]6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6月,瓜州县凯仕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布隆吉乡双塔村四组北侧新建仓储站(储草棚)一座,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处罚决定:当事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且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责令当事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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