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兰金民用爆炸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9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3]1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9月1日,我中心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承包的西气东输四线穿越保护区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2处石方段开挖管沟过程中存在超范围施工的问题、3处连头区域存在超范围施工开挖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存在超范围停放机械设备等情况。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当事企业甘肃兰金民用爆炸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保护区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地形地貌,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