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敦良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3]1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2月24日,徐敦良驾驶车牌号为新G-C6M22的东风牌锐骐6型轻型载货汽车,李洪强乘坐其中,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片实验区玉石山区捡拾矿石,在驶入过程中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徐敦良、李洪强2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及《安西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徐敦良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洪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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