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关于进入自然保护区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03

一、建设项目准入

(一)项目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向管护中心提交建设项目与保护区位置核查的文件

文件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期限以及项目建设位置的文字描述,项目的外围精确坐标(坐标系:CGCS2000,格式为:SHPXLSTXT等),同时需提供书面和电子版坐标,有条件的可附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管护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复函

1.项目在保护区外的,复函中说明项目不占用保护区。

2.项目位于保护区内,但不允许建设的项目,复函中说明其原因。

3.项目位于保护区内且可以建设的项目,复函中说明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如若属豁免项目则需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土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如若项目不新增占地则需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书面说明)、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等手续。如若临时或永久占用林草湿地,则还需办理项目临时或永久占用林草湿地手续。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主要领导批准,办理时限相应顺延。

(三)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林草湿地手续办理

1.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或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后,向管护中心提交审查申请(附《报告》、土地及环评手续)。

2. 林地征占用: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后,向管护中心提交办理手续申请(附《报告》、申请表、项目立项批复、初设批复),管护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实地勘验和公示,并出具初审意见后通过“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报省林草局审批。涉及永久性占用林地的,由建设单位通过政务平台向省林草局提交申请,同时向省林草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涉及临时性占用林地的,还需建设单位编报《植被恢复治理方案》,由管护中心根据审批面积的权限,直接办理或申请省林草局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3. 草地征占用:由建设单位填写《占用草原申请表》,并以文件形式上报管护中心申请办理征占用手续,由管护中心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实地勘验后,视审批面积的权限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直接办理或申请上级林草部门办理永久或临时占用草原手续。涉及临时性占用草地的,还需建设单位编报《植被恢复治理方案》。

4. 湿地征占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湿地调查规划或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后,向管护中心提交办理手续申请(附《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初设批复),管护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实地勘验和初审。如无问题,由管护中心向省林草局提交申请,由省林草局按程序予以审批。涉及临时性占用湿地的,还需建设单位编报《湿湿地恢复治理方案》代替《湿地占补平衡方案》。

(四)出具备案准入手续

1. 建设单位按核查复函要求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以书面形式(附相关手续)申请管护中心审查备案。我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出具备案准入施工的复函。

2. 建设单位申请进入保护区施工,并附项目施工人员及车辆信息详细清单,办理准入证后方可入场施工。

3. 依据项目环评或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中的要求,管护中心与建设单位签订生态保护协议或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议。

二、非建设项目准入

非建设项目(人员或机械设备)进入保护区的,在入区前向管护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入区申请,由所在片区保护站签署意见后由资源保护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准入证。不同意进入保护区的以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入区申请中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入区事由、入区活动时限及地点、所有入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车辆类别、车牌号等信息。申请主体须为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