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瓜州县百顺通机械租赁部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2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2]17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8月31日,我中心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瓜州县百顺通机械租赁部在未取得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锁阳城镇桥子东坝水库西侧120米处开展渠道工程施工,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当事单位瓜州县百顺通机械租赁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安西保护区自由裁量权基准,建议对当事单位瓜州县百顺通机械租赁部处以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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