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正祥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 公
发布时间:2022-08-26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2]1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5月17日上午,我中心巡护人员在巡护时,发现在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双塔水库河道北侧一处废弃砂石料场停放一台山东临工牌LG953型装载机,随后王正祥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甘F-20678的陕汽德龙牌F2000型重型自卸货车驶入现场,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王正祥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安西保护区自由裁量权基准,责令对王正祥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