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忠福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6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2]5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2月15日,马忠福、王博两人分别驾驶车牌号为甘B-03995的陕汽德龙牌F3000型重型自卸货车、中国成工牌50E-3型装载机,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双塔镇新华村南侧沙坑准备采挖砂石时,被我中心巡查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2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安西保护区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当事人马忠福、王博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