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新平涉嫌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9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2]11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4月24日,我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负责承建锁阳城遗址游客接待中心的货车驾驶员杨新平擅自在安西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瓜州县锁阳城遗址游客接待中心西侧100米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在倾倒过程中被我中心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杨新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保护区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安西保护区自由裁量权基准,责令当事人恢复现场地形地貌,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