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全喜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8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2]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2月10日,康全喜驾驶农用车在未办理保护区准入证的情况下,进入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双塔镇福泉村附近草地,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以上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处罚决定:康全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康全喜作出罚款人民币800元整(大写: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2月18日